前段时间工信部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》(简称《细则》)规定: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.8升,价格不超过18万元。对于再次发布的公车改革细则,我们不需要怀疑此次细则的成效性,因为已经有很多机关单位开始转向“以租代购”的租车方式了。
其实关于“以租代购”一开始基本上是租赁公司针对于企业个人开展的特色业务,但是自从细则出来以后,很多机关单位也倾慕这项业务,很多人觉得那边厢国务院法制办刚刚公布了“要求政府各部门应当配备中低档公务用车”的规定,这边厢人家拆招解招的办法已经出炉并已试用成功了。看来,对于“上面的政策”,“下面的对策”已经能准确预测,并提前抢答了。
关于这个看法,笔者咨询了汽车长沙租赁行业内人士。据他们介绍,关于政府各部门租车的举措利大于弊,并不像是舆论所描述的那样。
首先:公务用车的类别有很多这就要求各类的车型的选择将会有很多,如果说为了公务用车而买各种档次的车将会占用一大笔资金,然而对于租车来说就会满足公务用车的这个要求,需要什么类型的车,租赁公司就可以提供相应的汽车,而且就事论车有很打的操作空间和便利性,同时不会造成大笔的保养费用和其他的保险费用。
其次,对于政府后勤管理效率也将有很大的提升,众所周知,一部公车的保养费用在办公费用是占到相当大的比重。费用之高,种类之多可谓五花八门,从修理费用,燃油费用,保养费用等等,如果采取租车,那么就可以降低接待费用和加强管理效率。
另外“以租代购”这项业务在加快政府办事效率的同时还能变废为宝,首先公务租车在降低用车费用加强管理效率的同时,而且租用一定年限后将拥有这台车的使用权,那么如果将使用权出售后资金回笼将继续用来租车,物尽其用的将公务用车费用最大限度发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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