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高密的宿师傅遭遇了这样一件麻烦事,自己替朋友从汽车租赁公司租了辆轿车办事,不承想朋友欠理财公司的钱,理财公司就将轿车扣留,而这位“朋友”又失去了联系。车要不回,还要承担每天130元的租车费,宿师傅成了“冤大头”。
替朋友租车惹来麻烦
12月12日,宿师傅找到记者说起了这件麻烦事的始末。宿师傅是高密市密水街道梓童庙社区人,2009年前后,他和高密市阚家镇双羊社区的于立国认识,两人合伙开饭店,不长时间饭店就关了门,但仍是朋友。
今年11月24日,于立国找宿师傅帮忙租辆轿车,宿师傅带他来到高密城东一家熟悉的汽车租赁公司,租赁了一辆伊兰特轿车,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,当时约定租车6天,每天租金130元,于立国为担保人,并缴纳了1080元押金。
11月29日中午,于立国突然找到宿师傅,说自己欠人家的钱,车被一个姓周的债主扣下了。并给了宿师傅周某的的手机号,让他去找周某要车,说完就走了。等宿师傅反应过来,于立国的手机却再也打不通了。
当天下午,宿师傅联系到周某,对方承认扣了车,但目前车在理财公司一个姓李的伙计那里。原来,于立国跟李某借了9万元钱,从周某的公司办的手续。宿师傅于是联系李某,李某表示,于立国还上钱就放车。
此后几天,宿师傅整天寻找于立国,却始终联系不上。
陷入僵局又状告无门,宿师傅成“冤大头”
于立国下落不明,车又要不回,宿师傅只好到汽车租赁公司,把事情经过如实反映。租赁公司利用车上安装的GPS定位系统寻车,发现11月24日当天定位系统就被拆除了。租赁公司老板找到周某协商,周某表示必须先让于立国付清1.2万元的利息。另一方面,租赁公司坚决要求宿师傅还车,并要他承担此后每天130元的租赁费。事情陷入僵持状态。
11月30日,宿师傅无奈选择报警,高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告诉他,此类事情属经济纠纷,不涉及诈骗,不予立案,可以到法院起诉。12月1日,宿师傅来到高密法院了解到,要起诉的话,车辆是证据,起码找到车,否则法院不予受理。“事到如今,我已经垫进去2000多元了,成了‘冤大头’。实在没办法了,想让明白人给出出点子。”宿师傅说。
租车公司
只能向租车人追车
记者随后找到汽车租赁公司,王老板向记者大倒苦水:“我是第二次遇到这种情况了。这属于合同诈骗。公安、法院都不管,没办法,目前只能向宿师傅追车。”
王老板说,市民只要提供驾驶证、身份证,签个合同,交上押金,就可以租车。由于汽车租赁行业是个新兴事物,管理、制度不到位,全国各地出了不少事,有的车租出去被偷被抢,有的被卖掉或被扣押,有的半路出了交通事故。
“就在11月23日,高密的一个小伙计也来公司租车,结果开到青岛把车抵押给了别人,到现在无法追回。我也得吸取教训,不能仅凭身份证和驾驶证就轻易租车,对租车人的信誉也要做好考察。”王老板说。
律师
理财公司无权扣车
记者就此采访了高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,民警介绍说,这起事件是一起民间经济纠纷,不属于公安管辖范围。
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,这起事件不属于诈骗,属于经济纠纷,牵扯到宿师傅、于立国、理财公司、租车公司四方当事人,关系很复杂。但其中有一点很清楚,理财公司没有权力扣押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。因为扣车给宿师傅和租车公司造成的损失,理财公司应该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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